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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 警隊上有上貪下有下貪, 四大探長呂樂、藍剛、韓森與顏雄, 憑警探之權力勾結黑社會收受利益, 累積財富數以億計. 港督麥理浩指令下, 香港的廉政公署成立於1971年,目的是打擊一切以權謀私, 收受利益的活動, 並陸續向四大探長發通輯令. 四大探長相繼逃離香港避免拘捕, 如今已於外地身故, 但當年已足以震動全港, 造就香港成為今日廉潔法治之都.
今天, 在"高薪養廉"下,市民不必再用錢去收買消防員、警察以獲取保障。但利益輸送是否真的絕跡香港?
2008年8月1日,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梁展文出任新世界中國地產執行董事及副董事總經理,合約3年,年薪312萬港元。不過,公眾質疑梁在任職政府期間,用低於市值的價錢將居屋紅磡紅灣半島賣給新世界發展,但退休後卻任職新世界集團,有利益輸送之嫌。結果,新世界中國地產在2008年8月17日宣佈與梁展文協議無條件提前解約。君還記得2003年梁錦松因為偷步買車而黯然下台嗎?如指控屬實, 錦松君的行為比展文君的行為相比, 實在微不足道.
事隔又幾年, 煲呔曾蔭權於2012年2月開始,多番被指接受城中與內地富豪之小恩小惠,有「貪曾」之稱號。當中最具爭議事件為接受以特平租金租用富商黃楚標的深圳豪宅。黃楚標其時正待政府批出數碼廣播牌照,因而有利益輸送之嫌。其後廉政公署正式立案調查「貪曾」,是廉署成立38年以來首次調查政府的最高領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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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眼中的利益輸送, 不一定能杜絕. 以梁展文紅灣半島事件為例, 技術上不算貪污, 否則廉署應該已經落案調查了. 梁君沒有罪, 但這是否等如沒有問題?
我們又再想深一層, 發酵了許多年的地產霸權是怎樣形成的? 合法地運用酌情權? 政策傾斜? 不主動打擊一些合法但影響民生的行業慣例? 合法, 沒有罪, 但這是否沒有問題?
姑勿論利益輸送之指控是否屬實, 在事件曝光後失去所有民意支持, 是正常不過的事,這就是為政者的代價。筆者只是不知道, 曾蔭權在被指利益輸送前, 已差不多沒有市民支持了, 他還可失去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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