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列夫·托尔斯泰的《一個人需要多少土地?》故事中的農夫因為擴充土地而累死﹐最後埋在一個六英尺的洞裏。這是一個教人“懂得知足”的故事。的確人死後﹐不過需要一個洞。但在香港﹐很多人卻為一個洞而累死。不知足的非市民大眾﹐而是不老實﹐算盡利益的商人。我深信普遍市民的要求不是大富大貴﹐而是期盼有一個能夠舒息走動﹐能有私人空間的居所﹐也不必用自己的大半生專注在一個小小的單位上。
為甚麼香港的房屋可以無原無故的跳去幾個層數?為甚麼樓盤的銷售廣告可以跟實物相去甚遠?如果到街市買棵菜不足秤會被檢控,為甚麼地產商的促銷手法可以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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